一、网络投票办法
点击“通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不得超过2人,五类总计不得超过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信息严格保密。
二、报纸投票办法
每位候选人均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代码,投票时填写候选人代码即可。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邮寄选票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北大街124号商务会馆创建办,邮编101100。选票数量大的,也可统一组织送到上述邮寄地址,联系电话:69542063。
三、手机投票办法
手机投票适用于全部中国移动用户,用户编辑候选人代码,代码之间用逗号间隔(如11,12,43....),发送至1065730012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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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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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模范,在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事迹特别突出,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普遍认可,能够经得起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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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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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在通州区范围内生活、学习、工作,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符合上述评选标准的均可被推荐为通州道德模范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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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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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通州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由市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具体方式:
(1)市民群众可以直接与《通州时讯》报社(新闻热线:69527280)、通州电视台(新闻热线:69541746)联系推荐新闻线索,报社和电视台派记者前去采访;
(2)市民群众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和八通网上留言推荐(请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宣传部门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结合本乡镇、街道已经评选出的公德之星,最后将名单和事迹汇总统一报送到区文明办;
(4)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直机关工委系统、区政法系统、区统战系统、区教育系统、区私营个体经济系统等全区各行业各部门直接向区文明办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电子信箱ddmfpx@126.com)。
单位推荐请填写“通州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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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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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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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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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道德模范”及“通州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和奖杯,并适当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为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将于评选活动结束后组织一场颁奖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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